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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佳都智慧大厦A座5楼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L-2024G081
项目名称: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人民币420,1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0,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设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设计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 | 人民币42.01万元 |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招标项目品目:C1003 工程设计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设计。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本项目招标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招标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投标,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需提供复印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佳都智慧大厦A座5楼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00
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佳都智慧大厦A座5楼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 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承诺函,格式自拟;
4)提供至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需提供复印件。
3、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工业园建华路1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佳都智慧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020-38686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131788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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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